对于侯耀华先生,我个人是非常敬重的,但是他在第一次回应中的“我要向谁道歉?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道歉”,以及第三次夸张式的回应确实令人失望,难免有逃避个人责任之嫌,据此我们不难看出他始终没有真正摆脱自己的演员身份,因此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危机公关应对的非常时刻,积极承担事件责任是首当其冲的应对手段,只有坦然的承担事件责任,才有可能获得公众与媒体的理解与支持,变被动为主动,因此在“危机公关5S原则”中,承担责任原则占据第一的位置。侯先生不能正视自身事件责任的应对,令其错失了获得媒体、公众理解、支持的机会。
其次,口径不一致,多变的应对基调招致更大的被动。在舞台表演中,演员确实需要多变的艺术手法,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以获得观众的满足度,但是在进行危机公关应该时却恰恰相反,要求保持一致的口径。
一会儿喊冤,一会儿要痛改前非,一会儿又大玩夸张手法,搞起了“躲猫猫”,侯先生在“虚假代言”应对中的一系列表现尚若搬到舞台上,必定会博得台下观众的阵阵喝彩,但用于危机应对,就会暴露出自己内心中的“非真诚”。不能与广大公众进行真诚沟通,违背“危机公关5S原则”中的“真诚沟通原则”,侯先生难免会处于被动境地。
最后,无视个人声誉,难免倍受指责。艺人的好名声,是需要靠日常积累与精心维护的,在其日常表演及有关行为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声誉因素。在这方面,侯耀华先生多年来一直做的不错,有此才换来了他目前在演艺圈内的声望,但是在面对“虚假代言”指责时,侯先生的表现实在令人大跌眼镜,倍受指责与质疑也是在所难免的。
对于侯耀华的“虚假代言”事件以及近两年来频频出现的名人代言风波,游昌乔强调指出:对于名人代言来说,高媒体关注度是其固有的优势,但也因此容易招来质疑与指责,因此对于广大艺人来说,一定要谨慎自己的广告代言行为。当然,多次出现名人代言危机,有关监管部门也需要反思,希望能够尽快修改完善有关名人代言的广告法律法规,以完善的制度来避免名人代言风波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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