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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虚假代言”的艺术化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品牌中国网作者:未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2-16

     

    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当下的经济繁荣使得“眼球”、“注意力”成为了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顺势之下能够吸引广大公众的知名人士就转化为了一种资源,名人代言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品牌推广的亮点。但近两年来,因为广告代言的虚假与过度夸大,多个名人代言广告遭受质疑,眼下知名艺人侯耀华正因此而饱受指责,而多才多艺的侯先生也对此进行了“冤枉”、“夸张”等不同艺术形式的回应。

    广告协会一纸通报使侯耀华陷身“虚假代言”风波。据媒体报道,2009年11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下发通报,称著名演员侯耀华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其所代言产品均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均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

    突如其来的媒体报道使侯耀华受困于“虚假代言”,而倍受媒体关注与广大公众的道德指责。巧合的是,就在广告协会通报之后的第三天——11月4日,2009年度中国50戏剧演员、曲艺演员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榜出炉,在去年位居曲艺榜榜首的侯耀华竟然遗憾出局,如此结果是否与其“虚假广告代言”存在必然联系,这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其实,在被广告协会通报批评后,侯耀华先生本人也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就自己的“虚假代言”风波进行了积极回应。

    11月5日,侯耀华首次就“虚假代言”做出正面回应。当日,侯先生为某商业活动现身昆明,他开腔就对“虚假代言”事件进行回应,对网民强烈要求他出来道歉的声音,一脸茫然的侯耀华说到:“我要向谁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为这个事件受害的消费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应该只是我一个,凭什么要我单独站出来”。听上去,侯先生似有窦蛾之冤。

    次日,侯耀华以个人博客的形式,对“虚假代言”事件做出了第二次回应。侯先生在博客中写到:“这些广告大约是3-6年前制作的,由于我当时确实不知相关的规定,也未能精确核实有关文书和内容,以及疏忽等原因,对此深表遗憾和歉意,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我愿意在所有关心、爱护我的广大公众、媒体的监督下,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学习,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同时,请有关电视台不要再播放这些违法广告了。”看过之后,让人感觉侯先生变成了痛心悔改的“好学生”。

    11月19日,侯耀华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专访时,第三次就“虚假代言”事件进行回应,侯耀华说到“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不亏为艺术大师,侯耀华的这一应对充满了艺术感与幽默感。

    从“冤枉”,到“痛心悔改”,再到“夸张手法”,三次不同形式的回应,侯耀华为我们提供了三种相互矛盾的事件回应基调,如此以来引发了媒体对于其“虚假代言”事件的追踪报道,同时也助推了广大公众对侯耀华的质疑。

    针对侯耀华的“虚假代言”事件回应,记者采访了知名危机公关专家、“危机公关5S原则”创导者、北京关键点公关公司总裁游昌乔先生。对侯耀华的“虚假代言”回应举措,游昌乔总裁表白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侯先生没有摆脱演员身份,没有正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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