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网】鲁迅先生写于1934年的<<拿来主义>>,在今天依然是篇警世醒言,尤其是对身处全球竞争环境下的中国品牌和正在打造品牌的中国企业们,更应该冷静再读。———题记
我一直反对“山寨”,尤其是品牌企业的“山寨”行为,无异于“落草为寇”。如果说,“山寨”最初只是小作坊、小工厂的“傍品牌”抄袭行为,不足道哉,而如今,“山寨”风行,一些大企业、大品牌也走上了“山寨”,就不得不令人担忧。
不少人认为,“山寨”就是“拿来主义”,甚至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自己找个堂而皇之的“山寨”理由。这种“山寨”思维,将会害死中国企业,毁掉中国品牌。“拿来主义”是鲁迅先生首创的词语,而如今风起的“山寨论”,显然曲解了“拿来主义”的本质。
鲁迅先生对“拿来主义”的三个态度,做了精辟的分析,换到今天“山寨主义”语境下,也依然相当贴切:
第一种,是对“山寨货”,不敢接触、不敢择取,即“孱头”;
第二种,是全盘否定者,“山寨”为洪水猛兽,这部分人被骂为“混蛋”;
第三种,是全盘接受者,被鄙夷为“废物”。
事实上,“拿来主义”背后的本质,是希望人们对外来事物有接受的勇气、挑选甄别的眼光和创新独创的意识。然而,如今在经济领域泛滥的“山寨行为”,却完全背离了鲁迅先生“拿来主义”的本质主张。
这是中国企业品牌之路的重大隐患。行为只是意识的表现,但中国企业以“山寨”为纲,意识上对“山寨”不以为然并有意为之时,品牌成为“废物”也就不足怪哉了。
从手机到皮包,从服装到汽车,到处可见山寨身影。说的好听而已。其实从消费者到企业,谁都知道,“山寨”就是仿冒、甚至假冒。支持“山寨”的理由无非是以更少的代价得到想要的东西,虚荣害死人也害死企业,此话一点不假。“山寨”的对象,往往是知名品牌的旗舰产品,价格不菲(至少中高价位),因为“山寨”也要生存,如果“山寨”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产品或品牌,也就失去了“山寨”的意义,但是,购买“山寨”货的消费者,往往只是那些对价格更敏感,但存在LOGO虚荣且相对无力承受原品牌的顾客,并不会真正影响到原品牌的市场定位。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企业在“山寨”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肤浅。
你可以“山寨”iphone的外型,但无法复制它的操作系统;你可以“山寨”出一个LV老花包,但无法蕴涵LV奢华生活方式的内涵;你甚至可以“山寨”丰田花冠、劳斯莱斯,但丰田之于汽车工业的品质,劳斯莱斯的品牌主张,你无从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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