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民国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地区设置广告”,将成为南京新户外广告规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昨天,南京市市容局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年底前将出台新的南京户外广告规则。“回头看看,近来发生的几起重大广告牌拆除事件,如长江大桥、新街口工商银行等,其实只是出台该规则的一个预兆”。
南京市市容局负责人表示,新规则真正的“实质”是:在拆除一切违规广告牌基础上,将所有的广告位“全部收归”到南京市市容局手中,然后进行“统一、合理的规划”,由南京市市容局确定“应当在什么地段设置”。最后,公开拍卖符合规划的“广告位”,所拍资金将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拆除违规广告困难重重
两个月前,南京市城管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登上原民国时期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现省工商银行中山支行)的楼顶,拆除了一块竖了多年的巨型广告牌,据悉这是新街口地区“最后一块民国建筑上的户外广告牌”。执法人员介绍说,之前他们已拆除了“大华电影院”、“南京邮政新街口支局”等民国建筑上的的户外广告牌。今后“不允许在民国建筑上设置广告牌”。
10天前,南京市城管执法支队又来到南京长江大桥,将桥上的255块灯箱广告全部拆除。在拆除现场,一名南京市市容局的负责人宣布,长江大桥今后成为“广告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设置广告牌。之后几天内,执法人员对大桥两侧的其他户外广告也进行了清理。整治的理由是,长江大桥是南京市“标志性的历史建筑”。
只不过是拆了几块违规广告牌,阻力却难以想象。南京市市容局给广告公司“做了好几个月的思想工作”,“广告公司的损失很大”。新街口广告位价格最贵的已经超过3万元/平方米,比如大华电影院顶上一块200平方米的广告位,年租金达到550万元。而工行楼顶的这块广告位,年租金也要上百万。“巨额利润成为清理违规广告牌的最大阻力”,而南京市市容局解决阻力的方法,只有“一次又一次的谈话”。
南京长江大桥也是一块“黄金地”,自从1992年设置了第一块广告牌以后,广告商趋之若骛。越来越多的广告牌“占领”了长江大桥,甚至“工字堡”、“工农兵雕塑”等标志性建筑也难逃一劫,陷入杂七杂八的商业广告牌的重重包围。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显比较郁闷,“别小看一块几百平方米的广告位,不知赚了多少钱、养活了多少人,拆了比割我肉还疼”。
旧法规已有“禁止”规定
其实,早在1993年,南京市政府就出台了《南京市户外广告和标志容貌管理暂行规定》,然而,这些法规为何形同虚设,以致南京户外广告走到“不得不重新立法”的地步?一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南京户外广告审批一直处在“多头管理、多层审批”的状态。“权力下放得太分散,每一级部门都有说话算数的人,县官不如现管,容易出问题”。再加上一些广告公司自己就有“许可权”,“这就像断线的风筝,就更管不住了”。
从去年开始,南京市市容局逐渐剥夺了各区市容局的审批权,对户外广告实行“集权管理”。此举给一些人带来了不小的震动,“最有油水的权力没有了”。
拍卖所得与业主“分成”
据可靠消息,新的法规将规定,所有户外广告审批均由南京市市容局负责,彻底解决多头审批、多层审批的问题,其他任何单位作出的户外广告的审批许可均违法,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有了审批权会不会导致滥用?产生一些所谓合法的广告牌怎么办”?一名大学教师在采访中提出,应该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而一名来南京旅游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南京有一些旅游景区拍照,之后发现照片里自己的身后赫然一个广告牌,“太煞风景了”。李先生认为,南京要整治户外广告,千万“不要留下尾巴”。
另外,记者从南京市市容局了解到,拍卖户外广告位会“优先考虑”市政设施、公共场地,拍卖收入作为政府“预算外”资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资金计划。而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拍卖,将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逐步展开工作。据悉,拍卖所得将与建筑物业主进行“分成”。(黄南)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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