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对方已经认抵扣了,怎么办

时间:2013.06.29 发布人:yangfanyu135

**开错,对方已经认抵扣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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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yangfanyu135用户在2013.06.29提交了关于“天官赐福**开错,对方已经认抵扣了,怎么办”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1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10-19T09:27:17。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真心佩服你,谢谢 !

希望以下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第1个回答

用户名:tyszf403  

按情况进行处理
、税发〔2006〕156号规定
同具列情形所称作废条件:
()收退**联、抵扣联间未超销售票月;
(二)销售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未认或者认结纳税识别号认符、专用**代码、号码认符
二、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家税务总局公问答告2016第47号规定
具**发销必货退需红字**必须收原**并注明作废字或取效明具**发销售折让必须收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重新具销售**或取效明具红字**
增值税般纳税具增值税专用**(简称专用**)发销货退、票误、应税服务止等情形符合**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退及发销售折让应具护什红字专用**
税务机关规模纳税代专用**需要具红字专用**按照般纳税具红字专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