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解决问题
谷歌hixvji用户在2016.04.18提交了关于“齐向东深入理解j**ascript原型链和继承”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1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12-04T07:33:45。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感谢你,我会记得你对我的好的 !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期待您的答案,感谢你,我会记得你对我的好的 !
在上一篇文
j**ascript本身不是面向对象的语
幸运的是,j**ascri
原型链
我们知道原型都有一个指向构造函数的指针,假如我们让SubClass原型对
使用原型链实现继承
通过上面
在使用原型链实现继承时有一些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
注意继承后constructor的变化。此处sub的constructor指向的是**Class,因为SubClass的原型指向了**Class的原型。在了解原型链时,不要忽略掉在末端还有默认的Object对象,这也是我们能在所有对象中使用toString等对象内置方法的原因。
通过原型链实现继承时,不能使用字面量定义原型方法,因为这样会重写原型对象(在上一篇文章中也介绍过):
实例**享的问题。在前面讲解原型和构造函数时,我们曾经介绍过包含引用类型属性的原型会被所有的实例**享,同样,我们继承而来的原型中也会**享“父类”原型中引用类型的属性,当我们通过原型继承修改了“父类”的引用类型属性后,其他所有继承自该原型的实例都会受到影响,这不仅浪费了资源,也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现象:
注意:此处在数组中添加一个元素,所有继承自**Class的实例都会受到影响,但是如果修改name属性则不会影响到其他的实例,这是因为数组为引用类型,而name为基本类型。
如何解决实例**享的问题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经典继承(constructorstealing)
正如我们介绍过很少单独使用原型定义对象一样,在实际开发中我们也很少单独使用原型链,为了解决引用类型的**享问题,j**ascript开发者们引入了经典继承的模式(也有人称为借用构造函数继承),它的实现很简单就是在子类型构造函数中调用超类型的构造函数。我们需要借助j**ascript提供的call()或者apply()函数,我们看下示例:
function**Class(){***.name="women";this.bra=["a","b"];}functionSubClass(){this.subname="yoursister";//将**Class的作用域赋予当前构造函数,实现继承***.call(this);}varsub1=newSubClass();sub1.bra.push("c");console.log(sub1.bra);//["a","b","c"]varsub2=newSubClass();console.log(sub2.bra);//["a","b"]***.call(this);这一句话的意思是在SubClass的实例(上下文)环境中调用了**Class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工作,这样每一个实例就会有自己的一份bra属性的副本了,互不**生影响了。
但是,这样的实现方式仍不是完美的,既然引入了构造函数,那么同样我们也面临着上篇中讲到的构造函数存在的问题:如果在构造函数中有方法的定义,那么对于没一个实例都存在一份单独的Function引用,我们的目的其实是想**用这个方法,而且我们在超类型原型中定义的方法,在子类型实例中是无法调用到的:
如果你看过上篇文章关于原型对象和构造函数的,想必你已经知道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那就是沿用上篇的套路,使用“组合拳”!
组合式继承
组合式继承就是结合原型链和构造函数的优势,发出各自特长,组合起来实现继承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原型链继承属性和方法,使用借用构造函数来实现实例属性的继承,这样既解决了实例属性**享的问题,也让超类型的属性和方法得到继承:
function**Class(){***.name="women";this.bra=["a","b"];}**Class.prototype.sayWhat=function(){console.log("hello");}functionSubClass(){this.subname="yoursister";***.call(this);//第二次调用**Class}SubClass.prototype=new**Class();//第一次调用**Classvarsub1=newSubClass();console.log(sub1.sayWhat());//hello组合继承的方式也是实际开发中我们最常用的实现继承的方式,到此已经可以满足你实际开发的需求了,但是人对完美的追求是无止境的,那么,必然会有人对这个模式“吹毛求疵”了:你这个模式调用了两次超类型的构造函数耶!两次耶。。。你造吗,这放大一百倍是多大的性能损失吗?
最有力的反驳莫过于拿出解决方案,好在开发者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优方案:
寄生组合式继承
在介绍这个继承方式前,我们先了解下寄生构造函数的概念,寄生构造函数类似于前面提到的工厂模式,它的思想是定义一个公**函数,这个函数专门用来处理对象的创建,创建完成后返回这个对象,这个函数很像构造函数,但构造函数是没有返回值的:
functionGf(name,bra){varobj=newObject();***.name=name;obj.bra=bra;obj.sayWhat=function(){console.log(***.name);}returnobj;}vargf1=newGf("****","c++");console.log(gf1.sayWhat());//****寄生式继承的实现和寄生式构造函数类似,创建一个不依赖于具体类型的“工厂”函数,专门来处理对象的继承过程,然后返回继承后的对象实例,幸运的是这个不需要我们自己实现,道哥(道格拉斯)早已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实现方式:
functionobject(obj){functionF(){}F.prototype=obj;returnnewF();}varsuperClass={name:"****",bra:"c++"}varsubClass=object(superClass);console.log(***.name);//****在公**函数中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构造函数,然后将传进来对象的实例赋予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最后返回该构造函数的实例,很简单,但疗效很好,不是吗?这个方式被后人称为“原型式继承”,而寄生式继承正是在原型式基础上,通过增强对象的自定义属性实现的:
functionbuildObj(obj){varo=object(obj);o.sayWhat=function(){console.log("hello");}returno;}varsuperClass={name:"****",bra:"c++"}vargf=buildObj(superClass);gf.sayWhat();//hello寄生式继承方式同样面临着原型中函数复用的问题,于是,人们又开始拼起了积木,诞生了——寄生组合式继承,目的是解决在指定子类型原型时调用父类型构造函数的问题,同时,达到函数的最大化复用。基于以上基础实现方式如下:
//参数为两个构造函数functioninheritObj(sub,sup){//实现实例继承,获取超类型的一个副本varproto=object(sup.prototype);//重新指定proto实例的constructor属性proto.constructor=sub;//将创建的对象赋值给子类型的原型sub.prototype=proto;}function**Class(){***.name="women";this.bra=["a","b"];}**Class.prototype.sayWhat=function(){console.log("hello");}functionSubClass(){this.subname="yoursister";***.call(this);}inheritObj(SubClass,**Class);varsub1=newSubClass();console.log(sub1.sayWhat());//hello这个实现方式避免了超类型的两次调用,而且也省掉了SubClass.prototype上不必要的属性,同时还保持了原型链,到此真正的结束了继承之旅,这个实现方式也成为了最理想的继承实现方式!人们对于j**ascript的继承的争议还在继续,有人提倡OO,有人反对在j**ascript做多余的努力去实现OO的特性,管他呢,至少又深入了解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