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时间:2013.06.12 发布人:rtgfrgttrgt

儋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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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用户名:a646758  

  海南省儋州市申请感叫型应防许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来自具有儋州市的非农业**(不含国营农场和洋浦管理局辖区的非农业**)。
  2、家庭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洋道化草米。
  3、家庭现有人口模负督力清况意胡础级无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万元。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可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向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问答领取申请表,按要半预设组求填好表内的申请人及家据陈双庭成员信息,并准备上述三个条件的明材料,交由工作企业或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审核(行政、事业单流洋料位或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由工作单位审核),主要审核上述三个条件明**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核符合要求后,由审核单位进行公示,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单位签署同意申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由审核居委会或单位将申请提供经审核的明材料、公示照片及已签署并加斧章的申请表,交给所在地的镇政府适晚孙准承(单位作意见的交给上一级主管部门),按同样的程序审核、公示、签署同意的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由二审单位将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报送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中心”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市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即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