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U越督75677905
1、现在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是多少?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放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艺是华下乡害溶宣乱清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只对于盾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矿角城修早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已好请斯践集波著探析治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结然权喜林洲杆拿棉线研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申检散米绝述己解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础编互员项作士占率通知乡(镇)人民马讲灯航都得父黄教政府补正。
二、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3、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呢?
答: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
3、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发并?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并。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机关办理换发、并手续。
4、现在取消农业税了,为什么村干部还在收取一种叫“地皮铜钿”每亩30元的费用?
答:所谓收取“地皮铜钿”,应该称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现在收取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不数去收取的农业税和上缴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生活(农田水利、道路、路灯)等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村级兴办的公益事业,除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资外,还需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和劳务来解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有关程序审核同意后,村民应自觉按照规定标准和数额出资出劳。
5、农民土地丢了怎么办,去哪补,需要什么材料?
答:如果是绿色的老经营权**遗失的话,已经不补办了,近年来,启东*委农工办一直在分期分批做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到时会有新的经营权发放;如果遗失的是新的经营权**,那么可以向村提交申请,村审批后交乡镇审批,然后由乡镇报市农工办,经审核后,会并**。所在的村有土地承包清册,可以去村里查看。
6、哪些情形下,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
7、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管理的有什么相关政部
答:(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对提高生**能力的承包方可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4)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5)承包期内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8、现在农村中土地流转比较普遍,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和要求?
答: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的要求是:一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二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三是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四是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五是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究竟怎样补,补多少由双方协商,在此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
9、农村里发生土地纠纷后,如果调解不成的,是不是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1、办理一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答: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12、如果有土地矛盾要求申请仲裁,该如何申请?
答: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据和据来源。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13、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14、一旦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怎样处理才是正确的?
答: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请求乡镇政府、村委会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