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解决问题
谷歌rgbl5951用户在2013.09.04提交了关于“巴黎欧莱雅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问题”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1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12-20T22:22:41。我是浙江的一户村名。我手上有两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一本是以我的姓名登记,用地面积28平米左右;另一本是我的祖母的姓名登记,我祖母早于前几年去世。用地面积是48平米左右。我现在一家三口居住的是我祖母留下的这个房子,而28平米那个是我早些年盖的一间养猪用的小平房。我所要咨询的问题是:1、根据一户一宅政铂显然那个28平米的是属于我的“一户一宅”,我祖母的那个房子村委是否有权而且必须收回?2、我这个只拥有28平米的村名是否可以向村委申请补足我的宅基地?(根据我所了解,中户(4至5人)使用非耕地的最大可批120平米,因为我的儿子属于独生子女,可以2人计)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我是浙江的一户村名。我手上有两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一本是以我的姓名登记,用地面积28平米左右;另一本是我的祖母的姓名登记,我祖母早于前几年去世。用地面积是48平米左右。我现在一家三口居住的是我祖母留下的这个房子,而28平米那个是我早些年盖的一间养猪用的小平房。我所要咨询的问题是:1、根据一户一宅政铂显然那个28平米的是属于我的“一户一宅”,我祖母的那个房子村委是否有权而且必须收回?2、我这个只拥有28平米的村名是否可以向村委申请补足我的宅基地?(根据我所了解,中户(4至5人)使用非耕地的最大可批120平米,因为我的儿子属于独生子女,可以2人计)期待您的答案,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除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