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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广告不得设性别限制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11-24
   明年起,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中如果对招聘职位提出性别限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明年即将实施。本市将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1.6万户企业、190万职工已经成为重点监控对象。昨天,全市召开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会议,对于劳动关系及就业方面做出部署。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王福刚介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都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也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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