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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间入合同 旅行社发虚假广告最高罚2万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5-26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5日消息:本市首个《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地方标准有望明年出台,年内,市旅委将发布若干规定,明确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最高可处罚款2万元,并首次将购物时间、次数列入旅游合同。

      记者从旅游部门了解到,目前旅游行业投诉内容主要涉及行程中擅自减少景点,购物时间过长,领队、司导人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景点门票收费问题等。《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将对旅行社营业场所、导游服务、广告咨询、预订合同等七大部分作出明确要求。  (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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