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网】从8月1日开始,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同时对国内各班轮公司报备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市场运价竞争行为的监管。
“现在到了集装箱
运价备案制从长三角覆盖全国
宋德星表示,这次集装箱班轮价格备案制度,充分吸取了13年来原两省一市国际集装箱班轮报备实施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广泛听取了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的意见,既考虑了运价报备的覆盖率,又兼顾了运价备案对各班轮公司带来的工作量的问题,有利于准确反映国际集装箱班轮整体运价水平。
1996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在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对外开放的口岸实施
7月1日,中远集运向上海航交所备案了其公布运价,成为在新的运价备案制度实施后首家备案运价的
数据统计,截至6月底,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班轮运输许可证发证共计161家,其中从事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的班轮公司153家。在持有许可证的153家国际班轮公司中,有40家已经停止运营或不在备案范围;应备案的国际班轮公司为113家;有19家虽然各自持有许可证,但通过控股公司统一备案。截至7月30日24时,97家班轮公司履行了交通运输部公告的要求,实施了运价备案,占应备案国际班轮公司的85.8%;进入上海航交所运价备案数据库的公布运价为22420条,协议运价为65655条。
全力阻击“零运价”、“负运价”
在当前严峻的航运形势下,出现了部分企业为取得货源恶性杀价的行为,以“零运价”、“负运价”等低于正常合理的运价揽取货物。这种采取价格倾销的恶性竞争现象,已经在中美和中欧的主干航线时有出现。
宋德星指出,“这种恶性竞争的局面,不利于国际班轮运输市场信心的恢复,不利于我国集装箱班轮运输健康有序发展,也不利于为我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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