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明星广告暴露的最大不足,恰在于得其形而略其神,空用了明星的肖像,忽视了明星的人格特质,无法将品牌角色与明星之间建立内在的逻辑关系,以体现出两者之间的关联性。
同样是请周润发做代言人,某洗发水品牌将周润发一贯的深情正直彰显出来,诉说了一个爱情传奇,情丝动人,堪称经典;而另一个国内某服装品牌却将发哥气度雍容的大幅海报陈列于平价大卖场,颇不和谐:试想一下,针对中低层市场领域的弱势品牌与有着国际声望的大牌明星之间的逻辑关系怎么可能理得清呢?
所以说,在明星策略中,明星的人格气质与品牌角色之间的逻辑关系一定要清晰,并与目标市场有所关联。比如小品演员宋丹丹,其风趣、朴素的角色形象受到了平民百姓的喜爱,她的形象是平实可信的,请她来为与人们平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药品来做广告,那么她的亲身推荐就比较有说服力了。
当然,在策略的执行中,尤其需要明确主次,避免明星的神采掩盖了品牌的信息,酿成“吸血鬼效果”,最终上演一出独角戏。这样的品牌行为并不鲜见:广告制作精美,明星的魅力展露无遗,受众一致喝彩,却因喧宾夺主的关系,明星是记得了,品牌却被忽略掉了。
明星策略对于建立品牌而言,做到形神兼备自然事半功倍,倘若应用不当,却如水过鸭背,了无痕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想在明星广告大战中突围,殊非易事。
用名人做品牌代言人有以下作用:
第一,可以借名人之名建立品牌的知名度,通过名人的表现使品牌与名人之间建立起积极而美好的联想,且名人更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信息经济是注意力经济,不被注意一切为零。名人最大的作用就是引起注意,赢得眼球;
第二,可以把名人的人格形象投射到品牌中,使品牌更有立体感和人格魅力。服装与其他消费品很大的区别是,服装不只是服装,更是消费者的一种自我表达,是个性的展现和社会地位的象征。而品牌代言人的个性和其社会形象,恰恰就是品牌形象和个性的最好诠释,消费者就是通过对品牌代言人的认知,来认识品牌和选购产品的。
温州服装企业对此的认识相当到位,在品牌代言人的选择上做的比较好,充分发挥了品牌代言人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个性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请品牌代言人参加全国各地的品牌推广活动,在品牌知名度的建立中的效果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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