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质权融资的普通货权凭证虽非由交易所按统一标准开具,但是银行从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也要求该凭证具有无瑕疵、不限制转让等特点。如果质押的仓单为标准仓单(由交易所按统一标准开具的仓单)与期货公司业务相结合会产生更好更深入的效果,此种模式在具有发达产品期货市场的地区,有广阔的操作空间。
模式2:保兑仓
保兑仓是在仓单质押的基础上发展出的更为高级的物流金融业务,保兑仓相对于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银行在买方客户(经销商)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厂商,生产厂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物流企业根据银行的指令分批放货给经销商。
物流金融的风险控制
首先,金融物流中要控制质押物产品的风险。银行与物流企业必须考虑选取产品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生产商合作。要对质押货物品种选择、质押货物市场价格的稳定性以及质押货物是否投保等方面入手,尤其要考虑到质押物变现风险。银行与物流企业应建立对质押商品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
其次,要控制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因为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另外,目前我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与物流银行相关的条款尚不完善,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物流企业与银行在开展此类业务时,必须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再次,质押物监管风险。为控制该风险,银行必须选择仓库管理水平和仓库管理信息化水平较高、资产规模大、具有在全国范围内对质物进行严格监管能力和一定偿付能力的大型专业物流公司合作,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
最后,物流企业与银行要仔细甄选融资对象。银行与物流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程序从事客户评估,从事监管工作的物流企业要承担更深入的客户风险调查工作,并及时与银行沟通,所以选择客户要谨慎,要考察其业务能力、业务量及货物来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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