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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广告代言必须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2

    在13日落幕的第四届中国国际电视广告艺术周上,专家纷纷呼吁,在电视广告已成为电视节目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广告商及代言人必须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王锋认为,“电视广告不再仅仅是信息的载体,更重要的是传播了一种价值观”,现在一些广告,如“脑白金”、“黄金搭档”等,内容低俗,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尤其恶劣。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黎鸣也表示,由于电视广告受众面广,代言人必须自觉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记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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