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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打并重标本兼治 青海工商强化广告监管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青海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近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坚持“防打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连出实招,对广告市场的监管按照事先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监管,严厉打击了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使广告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

    建章立制规范广告制作和发布行为

    一是建立了广告审查制度,凡需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查批准方能发布的广告,必须按要求报行政机关审批。对批准的广告内容不得擅自更改。二是健全了广告备案制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等广告,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后才能发布。三是实行行政告诫制度。对违法率较高的媒体实施行政告诫,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改正的,根据违法程度核减广告经营项目,甚至取消某一类的广告经营行为,核销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四是帮助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做到登记及时、条目清楚、证件齐全。五是建立定期监测制度,省工商局会同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对重点媒体广告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召开广告监测通报会,发布广告监测通报,及时公告虚假违法广告。六是建立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要求各单位推行广告审查员责任制,发挥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的作用,把虚假违法广告拒之门外。七是建立联席会议制,由工商部门牵头,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具体应对措施,促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八是追究违法广告发布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单位,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可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

    纵向联动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

    省工商局在系统内着眼于完善工商系统内部纵向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省局、州地局、区县局、工商所四级联动执法机制。各地工商局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广告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各级工商所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市场巡查,加大对户外、印刷品、店堂广告的巡查力度。省工商局将监测发现、受理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案件,及时移交州地市局查处,州地市局则结合实际,交区县局整合科(所)监管执法力量,深化联动执法,细化联动内容,下移广告监管重心,实现了广告联动执法纵向到底。2006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829起,罚款56.15万元,查获非法印刷品广告8万多张,对45条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对“双灵固本散”等3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做出了停止广告发布权的行政处罚,对10种药品、3家广告公司、2家媒体,停发3个月广告的处罚。

    集中监测确保重点媒体广告质量

    坚持每季度召开媒体广告监测情况通报会,有力地推动了媒体自律工作的开展。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以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大众媒体为重点领域,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药品、医疗、化妆品、保健食品、美容等重点广告的检查力度。日常监管采取眼看、手翻、耳听等手段进行检查,对主要媒体发布的广告,会同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监测,通过日常监管和集中监测,违规广告得到了及时纠正,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了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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