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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军队做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3-6

      近日,笔者在安徽省天长市发现,某个体经营店打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军皮鞋”等广告语,并采取悬挂过街横幅、粘贴出租车身等方式,为其经营的某品牌皮鞋大做宣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及《广告法》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军人的名义、肖像等做商业广告。该店的做法,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肃查处,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曹基摄影报道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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