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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玲拍房地产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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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台湾的房地产商十分喜欢邀请艺人拍摄广告,今年6月更以1000万台币(约250万港元)的酬劳,要求关之琳代言。当时之之的千万身价,远比台湾本土的代言人———林志玲和天心等的酬劳高出5倍多,一跃成为“台湾房地产天后”。不过,之之的宝座近日已被刘嘉玲取代。

  香港女艺人最吃香

  由于之之代言的“优游市”,推出不到一个月,预售额已超过7成,“港星广告效应”有利地刺激了楼市的销售情况,不少地产商亦逐渐打起香港女艺人的主意。日前,位于台北的新楼盘“星光大道”就邀请了刘嘉玲担任代言人,酬劳高达1600万台币(约400万港元),这个酬劳更创下了台湾房地产界的代言记录。

  刘嘉玲和之之都拍摄了多辑硬照广告,无论构思与造型都有许多相同的地方,首先服装上两人都选择了黑色的高贵晚装,最巧合的是两人所摆的pose都一样。同样是轻托香腮,露出一双诱人的大腿。唯一不同的是刘嘉玲的较为性感,真空上阵的她配上一件低V晚装,诱人的身段表露无遗。

  愿为不同商品代言

  据悉,刘嘉玲为拍摄这辑广告和录制广告宣传带,之前特地提前飞到台湾,前后更换了4件晚装拍摄,大部分都是性感装束。11月她还会去台湾出席发布会。记者向刘嘉玲的经理人公司泽东公司求证1600万台币代言一事,发言人回应说:“酬劳8位数是没有错的。刘嘉玲应该是港星代言中身价最高的。其实只要时间可以配合,酬劳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们愿意为不同商品代言。”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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