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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从五方面把关防违法招生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9-6
不得虚称“安排就业”或“获得高薪”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要求上海市广告经营和广告发布单位在设计、代理、发布招生广告时要从5个方面严格把关,防止违法广告的发布。


  据悉,今年以来,上海市工商局共监测各类招生广告7952件,发现违法广告37件,违法率为0.47%。

  据介绍,违法招生广告的主要表现为:一些非教育培训办学机构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以及部分教育机构在招生广告中宣传的内容超出自身办学范围,还有一些招生广告中宣称“零基础可成为年薪十万的软件白领”、“中专生+6个月=高薪网络工程师”、“记忆力提高2~8倍、单科成绩提高10~30分、总成绩提高30~80分”等涉嫌虚假夸大的内容。

  上海市工商局要求,发布招生广告,应当查验办学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而发布有关家教或者家教中介广告,应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

  此外,招生广告不得虚称“安排就业”或者“获得高薪”等误导消费者。而招生广告中使用的有关合格率、通过率、得分等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不得使用“保证合格,一次通过考试”等保证式断言。另外,招生广告中宣传可获得境外学位、认证的,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资格,并查验与境外有关院校、机构的合作协议;发布留学招生广告的,应取得留学中介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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