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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新公交车两年内禁做车身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本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交委日前规定,广州新公交车两年内不得做车身广告。新车使用两年后,公交公司才能做车身广告。

  广州市交委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将对公交车车身广告进行规范,首先对行经市区重点路段的重点线路进行控制,然后逐步向市内其他路段和线路推行。第一个试点的重点路段是东风路。

    市交通部门从去年12月15日起,对行经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中山一立交路段的一汽、二汽、三汽等10个企业的62条线路的公交营运车辆(包括途经停靠站点和不停靠站点的线路),实行“三统一”,即车身统一无广告、车辆统一为LPG绿色公交车、同一公司车辆车身颜色、图案一致。届时,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中山一立交路段将成为广州市第一条行经车身无广告公交车的路段。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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