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名人的道德要求必须更高 明星能不能做药品广告,这不应该是一个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广告该怎么做?许多明星喜 欢说,名人也是凡人。但他们决不能等同于普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会产生比普通人大得多的社 会影响,这种影响力是社会舆论与其他社会机制共同赋予名人的,他们因而必须对社 会承担更多 的义务和责任。名人要做广告,必须要特别慎重:产品有没有国家授权?会不会误导消费者?这 些问题都要好好地问一问,这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是见利 忘义,就必须接受舆论批评和道德谴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发现名人做虚假广告,对他的 惩罚就要高于做了同样错事的普通人。除了数倍于其广告佣金收入的罚款,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对 其作假行为曝光。因为名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来自媒体,为了对公众负责任,他的丑陋面也必须 广而告之,这也属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明星发言 濮存昕说,应该相信厂家,而且像中央电视台这么大个电视台都连篇累牍地播放这则广告, 这个广告有问题应该是演员承担的吗? 崔永元非常赞同这项规定。名人的社会影响力比较大,相伴而来的误导力也相对较大,因此 加强管理非常有必要。 赵本山说,明星为企业做广告是应该的。药品毕竟是为病人治病的,不是毒品,而且有国家 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为什么不能做?一种药的疗效好坏与人的肌体差异有关,对有的人可能产生 副作用,对有的人可能就不会,药品本身也有这种说明。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做广告的明星身上。 相关链接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认为,名人因其知名度高,而使广告上产品的作用无 形中扩大了,如果误导消费者,危害会很严重。从广告中获益的是广告发布者和做广告的人,惟 一的可能受害者就是消费者。查广告的发布者好查,但是名人拿了钱却不负任何道德上的责任是 不合理的。名人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光限制药品广告还不够,包括“药健” 字和“食健”字的保健品和食品,都应该限制名人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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