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地方广协 >> 正文

处方药广告仅剩一年缓冲期(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很长一段时间,医药广告媒体上领尽风骚:中央电视台标王、著名影视红星挨个面对镜头诉说生病吃药经历……这一切都让你感到迷惑:这个世界怎么忽然间人人都有了病?

  国家医药管理部门说,得 病的人不是多了,而是部分医药广告有了病!

  国家药品监督局一纸通告,宣布所有处方药明年12月1日起,一律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下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这已算是客气了,有一年缓冲期,新《药品法》今年12月1日实施,如果严格按新法,处方药广告下个月都得全部撤下大众媒体。

  诚然如此,仍有不适应处让人琢磨:以前靠广告提供新药信息的“老病号”们,能不能找到新获知途径?药品不做广告,怎能“养在深闺有人识”?现在靠医药广告“进利”的关联企业、媒体,怎么办?……

  政府怎么管?传单乱飞也属违规

  有关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的最新通知,广东省药监局昨天下午刚刚收到。广东省药监局流通处负责广东药品广告审查,该处副处长苏盛锋向记者表示,这一措施事实上是在配合下月即将实施的新《药品法》。按新法规定,所有的处方药从今年12月1日起,都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不过,国家药监局还是给了一年延缓期,逐步延迟到明年12月1日全面实施。

  据苏盛锋副处长介绍,广东的药品广告市场一直比较活跃。今年1-10月,仅省药监局新批的药品广告批文就达1680个,这还不包括以前批下的今年仍在使用的药品广告。

  从明年12月1日起,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有堵的就有出的”,会不会出现街头、药店“药品传单”满天飞的情况?苏盛锋认为,这里所指的大众媒体不仅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还包括一切面向大众的自印广告、传单,甚至店堂告示。有没有违规,届时药监部门将联合工商部门统一查处。

  苏盛锋认为,这次大众媒体广告整顿,某种意义上是对目前药品广告泛滥的一次彻底清理。如果执行严格的话,届时市民的用药信息环境也会“干净”很多。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面作用,处方药品广告全面清理,也会阻断那些的确对这些广告有需要的消费者。

  市民怎么吃?担心“药托”泛滥药店

  药品广告铺天盖地,近年来已形成我国媒体独有现象。有投入就有市场,事实上,眼下靠广告选药的市民还真不少。记者昨天走访了广州一些药店,发现超过一半的消费者都是直奔“目标药”而来。如果将来不做广告了,他们怎么选药?

  正在农林下路某药店购药的吴伯说,他患高血压已有10多年了。多少年来,吴伯基本上都是上药店自己选购,并且会根据广告看看有什么新的产品更新,再进行比较。当听说再过几个月,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这些治疗慢性病的药都不给做广告了,他感到很迷茫:这些都不是常用药吗?将来每次买药还要先到医院,花几块钱挂号开处方才能买到?

  迷惑的不仅是吴伯这样的“老病号”。因感冒咳嗽发炎等,常需要到药店选些抗生素药的市民梁先生,也觉得有点麻烦。因为在抗生素药能做广告的时候,他还是比较相信包括中央电视台等一些较严肃媒体上的药品信息的。那时,即使在药店里有推销员拉着“猛做宣传”,但仍能“自有主张”。将来,自己没了这类药的信息,只好完全靠药店的营业员推销了。他担心:这样的话,药店里的厂家推销员会不会越来越多,什么时候也像医院里的“医托”一样,成为一种“药托”而泛滥?

  药品怎么推?贻误战机还真犯难

  处方药不做广告,受影响最大的是一些与大众媒体相关的药品推广企业。据介绍,药品广告近年来已成为继白酒、VCD广告后大众媒体另一广告热点。2000年中央电视台标王为医药企业夺得,而刚刚结束的2001年中央电视台广告竞档标中,又传出信息,囊括前几名的也基本上是医药广告。现在,政府发出通知,将治疗心绞痛、高血压、肝炎和糖尿病等六类处方药的广告禁令,提前到明年2月1日实施,无疑对此影响极大。要知道,这几类治疗慢性病的药物,恰恰是大众媒体广告的庞儿。

  广告不给做了,广告公司吃什么?广州专门从事药品广告策划的欢乐广告公司经理万志明认为,这对明年媒体广告收入将有极大影响。一方面,禁令提前实施的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的药品,本来占的广告份额就大;另一方面,一些厂家在弄不清自己的药品到底属于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时,当然无法通过广告进行市场推广。

  另外,我国目前遴选非处方药的速度太慢,让那些找不到“归宿”的药品犯了难:不知道能不能做广告,从而可能在药品推广中贻误战机。广州白云山中药厂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颁布的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措施,方向是好的,但由于实施的步骤没来得及配套,会让一些生产企业无所适从。我国目前有6万多种药品,而目前分批颁布的非处方药(OTC药)才只有2000种,其他数万种药品到底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统统都不得做广告。但事实上,这里面有很多用了几十年的药,明明都是无需医生指导的药。再比如中药,在西方都是按非处方药或保健品对待,而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被划为处方药。

  医生权太大?话事权力终归患者

  处方药不得做广告后,消费者所有有关用药都得听从医生“吩咐”,这会不会导致医疗工作者对消费者用药的支配权力过大?

  专业人士认为,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仍可以在有关医、药的专业媒体上发布信息;另外,医药企业针对医疗专业人士的各种研讨会等公关活动也会大大增加。令人担心的是,这些活动的传播对象都将是医疗专业人士。所以,短期内,消费者在获得有关药品信息上,将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只好一切让医生说了算。

  但从长期看,决定权可能还在消费者手中。因为过几年医院分离出来后,患者拿到医生的处方只有从社会药店购买。而医生的处方也只是些药品的化学名,而同样化学名的药品则可能有很多厂家生产。因此,这时候,根据医生的处方,买哪个厂家的药、买哪个价位的药,应该还是消费者说了算。届时,向消费者推广新药,药品生产企业也许又要发明新的方式了。

(信息来源:金羊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