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解读罚单
因为盗版软件的使用而出现罚款的事情,被人们戏称之为来自WTO的罚款。
在高达80万元,低至数万的巨额罚款面前,那种入世的浪漫与兴奋变成失去金钱的苦痛与苦恼。在一些大企业不得不花数千万元来更换软件时,人们不禁长叹:WTO规则真的来了!
罚得肉疼的感觉自然会让人们生出些敌忾,以为又是美国佬要欺负咱中国老百姓,可实际上谁也没欺负咱,因为罚单的背后写着是一个规则问题。你决定加入的第一天就应该想到:使用盗版就会受罚。就如中国WTO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外经贸大学教授薛荣久所言:这不过是在尽中国入关的义务。尽义务归纳为两条:第一,按照WTO的规则来办事情;第二,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如实地履行义务。
由此,不难看出,WTO对中国知识产权的影响是具体的,也是实际的。那么,罚款交出之后,要做的就是学习。学WTO的说话方式,读WTO的书,走WTO要求走的路。
WTO这样说话
WTO组织在《知识产权协定》的序言部分,明确缔结此协定的目的与宗旨在于: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与阻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更充分、有效的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
WTO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尽快建立一套解决国际贸易中关于冒牌货贸易的原则、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确立知识产权是私有权的观念;承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国国内法律体系所寻求的基本公共政策目标,其中包括实现发展与技术进步的目标;通过多边程序达成强有力约束的承诺,以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间可能产生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摩擦……
WTO组织在定位《知识产权协定》的目标与原则时说,其目标在于: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的行使,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及经济福利的方式,促进生产者与技术知识使用者间互利互惠,并促进世贸组织成员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值得指出的是,《知识产权协定》将其“目标与原则”单列为协定第7条、第8条,而不将其在协定序言与宗旨中全部加以约定或表述,说明了世贸组织将其视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及相应的权利加以对待,对其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知识产权协定》是将这些原则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其他基本原则,并列作为协定第一部分加以规定,反映了世贸组织在管辖知识产权方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不同,是力图通过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及强有力的约束来解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而不是“一只无牙齿的老虎”。
很显然,世贸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有着铁血性质。世贸组织还以此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意识,从而使技术创造能为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中国是WTO的签字国,有义务遵守WTO的一切条款。作为世贸成员,现时中国的反盗版应该说与前几年的情况是大不一样,所以,持侥幸心理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真正恐怖的是创新精神的流失
90年代以来,中国在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有
媒体说,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道路上是用20年走完了别国200年所走过的路。因为有后发优势,所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建设从一开始就高过别的国家。在实践过程中,中国知识产权的行动空间也在不断扩展。就在今年的广交会期间,组委会还特意设立专门的投诉中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工商局、广州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受理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还制订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实施方案。主办者意图通过采取种种措施,使参展者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意识有明显提高、参展者侵权现象明显下降、外商投诉明显减少的目标。
但中国反盗版的力度还不太够。别的不说,就说软件产业。由于盗版的存在,使整个软件行业蒙受了巨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中关村地区每年盗版光盘交易额大约在3亿元左右,根据最保守估计,仅仅中关村一个地区,盗版光盘给软件业造成的损失就可达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而我国2000年全国软件产品销售额总共才230亿元。
在这方面,韩国的行为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思。两年前韩国就曾痛定思痛,签发总统令打击盗版,是亚洲国家中打得最凶的。当时,韩国政府没想到会打出了两万家软件公司来做电子商务软件。现在韩国的技术接近甚至超过美国。
由此,可见要保护知识产权,树立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中国也需要一次刮骨疗伤的经历。
中国的方向
在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新世纪以及我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对专利和知识产权都表现得尤为重视。因为一项新技术产生后,并不代表创造者就占有这项技术,必须依法获得相应的权利才是占有。例如申请专利并取得法律保护,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占有。
为此,保护的意义还在于使专利得到法律的确认。专利制度与市场紧密相联,申请一个专利就意味着占有这个专利技术的市场。可是,令人担忧的是,当前我国公众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意识薄弱,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使本该属于我们的市场被外国人占有。据统计资料显示:1994~1998年,在我国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外国专利申请占有很大比重,如计算机领域占到70%;医药特别是西药的原料药占到70%以上;生物技术占到87.3%;通讯技术占到92.4%;半导体占90%。
据了解,目前一些跨国大企业正在纷纷构建的“知识产权壁垒”已经对国内不少企业形成了包围态势。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00年度统计报告》显示:到去年底,国外企业累计申请中国发明专利逾17万件,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52%。而像韩国三星、日本松下以及美国通用等大公司在我国申请的专利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其核心技术很多集中在我国重点企业和支柱产业上,这些企业通过大量申请专利,将高技术领域的一个个新技术圈进自己的“堡垒”。与国外大公司的战略性专利“圈地”相比,国内一些企业的弱势已经十分明显。除非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跨过这一技术层次,从更高、更新的层次去寻找和开拓技术上的“新大陆”,否则这些国内企业就只能在他们所圈的技术领地之间,在相对狭小的空间内进行自己的技术创新,国内的技术创新空间将变得十分窘迫。
面对这样的严峻现实,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忠告:国内的企业应及早摒弃“仿冒”观念,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目前专利工作的被动局面,才能突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获得企业发展的空间和市场。否则,很多企业将因为无法绕开外国企业设置的重重“知识产权壁垒”,而陷进专利官司,最终倾家荡产。
而这才是WTO开出的最为巨大的罚单。
(信息来源:赢周刊记者李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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