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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变味商业广告 广告公司被处罚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4-9
   明明是公益广告广告公司却擅自在广告上添加了赞助商名字,公益广告变味成了商业广告,为此,杭州某广告公司前日被罚款5000元。

    据了解,去年十二月,杭州某广告设计制作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在黄龙路西溪路口等处设立了10块写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牌。但广告公司却在宣传标语下方擅自添加了“杭州友谊医院、地址、电话”等内容。擅自改变广告性质后,广告公司又没有进行前置审批。

    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说,作为政府公益性质的宣传是不需要审批的,但须提前告知有关部门;而作为商业广告,则必须经过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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