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经营者如何领失业保险金

时间:2025.01.16 发布人:1234mh

天津市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经营者如何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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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用户名:zsz3218388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符合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另夫派磁降知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个体工商户注销前如果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如果注销后不再重新注册者新的营业执照,也没有就盐业的可以根据注销手续和未重新办理个体户注册明,到社区或村委会开未就业的明,到指定的公**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凭失业登记明和**明,来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