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公司,各持50%股权,但股权转让无法达成一致时,能否申请解散公司

时间:2021.07.17 发布人:钓鱼台_639

两人合伙公司,各持50%股权,但股权转让无法达成一致时,能否申请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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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用户名:zsz3218388  

两人合伙公司,各持50%股权,但股权转让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经两人同意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厚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外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