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废弃后土地所有权问题

时间:2019.04.25 发布人:小李_692

农村学校废弃后土地所有权问题

已解决问题

谷歌小李_692用户在2019.04.25提交了关于“鬼吹灯之圣泉寻踪农村学校废弃后土地所有权问题”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5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12-09T18:51:27。

我村原小学是在本村民小组的土地上建设的,当时我组土地无偿划给了村委会建小学,包括操场或校地(当时给学校食堂用于种菜)。当然,学校竖家资金建的。当前,该学校因撤并已闲置,村委会将校舍及场地(原操场)出租给他人从事加工生**。我村民小组认为,既然学校也废弃,地面上的建筑和财**归乡村,但土地包括校田、操场及建筑用地应再归还给我村民小组所有,建筑未拆除前,村委会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而村委会认为,所有财物包括土地(含建筑用地、校地、操场)都应归村委会。

请问:我村民小组提出要求是否合理,村委会的观点是否正确?

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

我村原小学是在本村民小组的土地上建设的,当时我组土地无偿划给了村委会建小学,包括操场或校地(当时给学校食堂用于种菜)。当然,学校竖家资金建的。当前,该学校因撤并已闲置,村委会将校舍及场地(原操场)出租给他人从事加工生**。我村民小组认为,既然学校也废弃,地面上的建筑和财**归乡村,但土地包括校田、操场及建筑用地应再归还给我村民小组所有,建筑未拆除前,村委会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而村委会认为,所有财物包括土地(含建筑用地、校地、操场)都应归村委会。

请问:我村民小组提出要求是否合理,村委会的观点是否正确?

期待您的答案,你无异于雪中送炭,让我感激涕零 !
希望以下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第1个回答

用户名:hz1688_00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即享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问答,根据《民法通则》第74条、《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有以下3类:(1)村农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2)如果村范围内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细才相重3)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告轴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既然“当时我组土地无偿划给了村烈限走律牛吗若委会建小学”是既成事实,那么学校因撤并已闲置,村委会将校舍及场地收回对该土地进行经营、管理,“村委会认为,所有财物目吧宜但包括土地(含建筑用使先春或政县已哥增完地、校地、操场)马真海导班财院蒸医移设都应归村委会”观点正确。

第2个回答

用户名:巅峰蝉声  

**端实安发处态困民小组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土地,不竖家所有土地,这是村民祖目去讲约刑编小组的土地权,任何朝代是不能善独慢阳浓浓际钟队操剥夺的,否则村民将无地无活。

第3个回答

用户名:匿名用户  

村委会说的有道理,当时划拨时,村里应当给你们相应的补偿或者待遇了吧

第4个回答

用户名:Lh**Ch**天陈玉燃背个用空  

顶族率的新谓洲于农村集体土地。

第5个回答

用户名:法情交融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性质没变,可以依法主张权利充,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