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

时间:2015.03.21 发布人:荒野12_3

农村宅基地继承

已解决问题

谷歌荒野12_3用户在2015.03.21提交了关于“东风标致508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3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12-01T02:05:59。

。我家的老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登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我的哥哥都搬离了原有的老房子,并有了新的宅基地改了新房,后老房子有一部分倒塌,现在我和老父亲住在未倒塌的老房子里,请问老房子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归我所有,谢谢

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

。我家的老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登记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我的哥哥都搬离了原有的老房子,并有了新的宅基地改了新房,后老房子有一部分倒塌,现在我和老父亲住在未倒塌的老房子里,请问老房子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归我所有,谢谢

期待您的答案,希望你能感受到,我最真诚的谢意 !
希望以下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第1个回答

用户名:吴2哥  

农村房屋登记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以前的老房子登记时应包含了包括你和你哥哥在内的家庭成员全部。你哥哥后来搬出了老宅,并圆实选冲静鲜部申报了新的宅基地建了房,是以自动放弃了老房子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才能获取新宅基地使用权。

1、一般情况是:现在你和你父亲还在老宅居住,若你们的**还在一起,只需要去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才能在房屋改建时重新登记为你的名字,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就可变更到你的名下。

2、若你也分户了,须分割房**后(以自然间确定),向房**登记部门申请变更房屋**权,变更后再向国土局申请分割土地使用权(按房屋比例分摊)。剩下的部分仍然登记在你父亲名下。若你按比例分摊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规定的人均宅基地使用标准,则你分摊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你的**上在本社的人口人均享受的面积总和。

3、土地是使用权,所有权是集体的,房屋是财**才能分配,即便你父亲也给你哥哥分得了老房子的一部分,但因你哥哥不能再享受老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些准封叫先介剧,分得的房屋是不能过户的。房**和土地使用权依然登记在你父亲名下。(若按1所述,就登记在你的名下),你家在分割老房子时,需图要你父亲和你及你哥哥和其他兄弟姐妹**同签订房**分配协议并经过公,才能确保财**归属。

第2个回答

用户名:大雷好物  

第一个回答的特好,我觉得,

第3个回答

用户名:法律达人  

第一顺序人继承人可以继承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