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一公司两度在
网络上热门过:一是该公司在网上大发
广告招模特,二是招聘变成诈骗后该公司相关人员被网上追逃。近日,该公司法人代表靳某被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捕。
2006年9月,
网络上多次出现珠海拱北某大厦的中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模特的广告。靓女周某前去应聘并顺利″获聘″。此后,公司先说要签订授权委托合同,要走人民币1800余元,又称拍
广告需要包装费、推广费保证金,要走其人民币9000余元。周某交完费后一心一意等着公司安排模特业务,却总是等不到。周某再次打公司多位负责人的电话时,发现他们的手机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欠费停机。心急火燎的她来到公司时,不仅发现人去楼空,还碰到了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其他人。周某等人发现自己一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圈套。
周某等人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网上追逃。2007年4月6日,嫌疑人之一、潜逃回家的靳某被抓获归案。经查,自2005年12月以来,靳某(24岁,河南省杞县人,男)就在拱北某大厦9楼开了这间中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任公司法人代表,以此方式骗取多人钱财。2007年5月11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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