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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新规: 印刷品广告不许含新闻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3-31
    上海市工商局下发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印刷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应当能够使消费者辨别其为印刷品广告,不得含有新闻报道等其他非广告信息内容。在法律法规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发布印刷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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