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在京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此次电价调整将不涉及居民电价,居民用电今后拟分档定价,各地在完成听证程序之后再上调居民电价。
“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对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用电初步考虑分基本用电、正常需求和奢侈用电三个价格档位,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价位,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至于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可操作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实施时间至少是在1-2个季度之后了”。
据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透露,目前居民用电存在不公平现象,浪费较为严重,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据悉,这一标准将根据地区差异有所不同。例如日本这一标准目前为120度,韩国为100度,埃及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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