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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人民币作广告 此行为违法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12-10
  5日下午,记者采访时发现,城区鸢飞路一家电脑专卖店为宣传自己打印机的打印效果,竟然将复印后的人民币当作样本进行效果展示,以此吸引市民的目光。
  记者在该电脑专卖店发现,该专卖店打印机展示台上悬挂着一张“百元大钞”,记者走近后仔细一看才发现,此“百元大钞”上贴着一张“复印效果”的提示牌。专卖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张“百元大钞”是为了验证打印机效果而复印的。
  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说,根据国家有关货币管理的相关规定,人民币不得复制、污损、毁坏,公民应当自觉保护人民币。复印人民币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币的权威,是不合法的。而且随便将复印后的人民币当作广告使用,极易对市民形成误导,如果将复印后的人民币流通使用,则涉嫌制造、使用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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