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渝中较场口开往巴南李家沱的部分301路公交车车身上喷涂的楼盘广告,竟然出现了少先队队员佩戴红领巾行队礼的画面;联系到一旁“向榜样生活致敬”的广告语,表达的意思似乎是少先队员在向代表“榜样生活”的该楼盘行礼,立意十分不妥。(11月29日《重庆晚报》)
队礼作为少先队最崇高的致礼,是崇高而庄严的。代表的意义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此礼仪不能乱用,也不能乱解释。商家为炒热楼盘,策划一些独具匠心的广告无可厚非,但无所顾忌地拿“队礼”为自己宣传,岂不是表示该楼盘标榜的榜样生活比人民的利益还要高?如此恶搞的的广告何以招摇过市的呢?
无独有偶,广州某医院结石治疗中心的宣传册上,竟然印了革命英烈董存瑞壮烈牺牲前手托“结石包”的形象,还有那“儿子要娶妈”的化妆品涉嫌乱伦的广告,“爽歪歪”涉嫌情色的广告,重庆一家一家餐馆,更是拿革命烈士江姐做广告揽客。诚然,这些广告虽不属虚假广告,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恶搞加恶俗!
为了轰动效应,为了吸引眼球,现在,有人动不动就热衷于恶搞。从恶搞名人,到恶搞名著,无所不用其及!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为例,从《第一次心动》,到整容变性节目,再到“五性”节目,再到封杀电视剧《红问号》,“叫停”好戏接二连三地上演,不难想象,恶俗之风是何等的疯狂。
在广告界,前一阵,明星代言医疗广告被一律封杀,日前召开的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坚决禁止和取缔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遗憾的是,广告业上人们只注重打假,而对恶俗广告还停留在睁一眼闭一眼,根本谈不上“清理门户”。难道说,恶俗广告不会污染社会环境吗?不会违背社情民意吗?不会违背公序良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恶俗广告显然是和这一要求格格不入的。既如此,就该将其打入冷宫。广告法还规定,广告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发布。那么,这些广告有没有通过审查?又是如何通过审查关的?对恶俗广告的发布者、审查者,如果说听之任之,没个斩立决的说法,广告法岂不成了一纸空文?恶俗广告还要兴风作浪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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