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策划的基本点,就是要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策划创新便是检验广告策划成败的关键。但创新不是没有度的,如果超越了道德底线,打#色*@情$、淫秽的擦边球来吸引人,那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必然招致公众的非议,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
《广告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内容”,不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户外广告不但印上半裸女子,而且有两个指头按在乳头上,虽然不能直接认定其淫秽,违背法律有关规定,但却带有性暗示,是在打情色淫秽的擦边球。尽管目前我们还难以对“擦边球”用一个科学的标准来界定,但有一点却为大众所认同,即违背了公序良俗,超出了道德底线。
在我看来,广告应是将产品最美好的一面体现出来,同时又给人以一种美的愉悦。该广告的策划者拿情色来吸引公众眼球,根本不叫创新,而是耍噱头,追求低俗。
企业追求轰动效应是没错的,但手段和目标一样,同样具有道德的意义,手段的错误,会使其达成的结果远离甚至悖于初衷。这一点,以丑为乐的企业不知有没有想过?如果再往深了说,这个半裸女子两个指头按在乳头上的户外广告,有歧视女性的意味。不仅为中国传统美德所不容,即使在国外,也会受到依法惩罚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广告所以频现,共主要原因在于只是舆论单方面的谴责,而有关监管部门往往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事后慢吞吞地干预,而一旦舆论风过,便江山依旧,看不到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由此,人们不能不怀疑监管部门对此类广告有默许的意图,这样下去,即使舆论再谴责又有什么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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