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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城管整治违章广告 "我要苗条"被拆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8-22
http://www.a.com.cn 2007年8月20日 中国广告门户网
  

 

     8月17日上午,长沙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特勤中队的执法人员冒雨在韶山北路省木偶剧院附近的临街墙壁上,强制拆除了一块“我要苗条”的户外违章广告牌。

      在拆除现场,记者看到,这块长10米,宽2.5米的广告牌,在主干道韶山路上格外醒目,但走近细看,其简单的制作、粗糙的喷绘与周边整洁的市容环境显得极不协调,若大的临街墙体上,被该广告钉得斑驳脱落,面目全非,裸露的水泥墙钉锈迹斑斑,大煞风景。据雨花区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该广告是没有经过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联合审批而擅自设置的,属于违章户外广告,今年7月,附近市民先后对该广告的违章设置投诉到城管部门,城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对业主进行了调查询问,业主未能出示有效审批许可证件,便责令业主自行拆除,可业主以拖拒拆,执法人员在对业主进行教育催促无果的情况下,于16日上午采取了强制拆除手段。

      目前,该大队已对南入城口、机场高速入口、树木岭立交桥下的铁路沿线的户外广告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辖区韶山路、芙蓉中路、劳动中路、新建路、万家丽路、城南路等主要干道上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登记造册,并拟制了综合整治方案,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和未经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联合审批的户外广告、破损、过期和占用城市绿地等严重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

      据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教导员方百富介绍,凡是没有经过市户外广告领导小组联合审批的户外广告,都属于违章广告,这些没有经过审批的户外广告,因业主存有害怕查处的心理,往往是经费投入低廉、制作粗糙、内容粗俗、设置随意,极不规范,是城市“容颜”上的“土斑”,是城市文化名片上的污渍,且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排查和清理。同时,该城管执法大队也提请广大市民群众不断增强市容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好我们生活的城市“脸面”,为长沙明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 王宏 通讯员 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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