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2年为百事可乐做了代言人之后,周杰伦分别为美特斯·邦威,动感地带,one2free,统一茶饮料,松下手机等品牌代言。2004年,百事庞大的广告策划――百事巨星运动,同样闪烁着小天王周杰伦的身影。
周杰伦仿佛在一夜间窜红。听周杰伦的歌,模仿他的举动,成了一种时尚,影响着一大批年轻人。对于这样的明星,广告界当然不会放过,比起经久不衰的“老”明星,广告商更喜欢选择这些新面孔。因为“当红”表明他能带动潮流,而广告倡导的也是潮流,像喝茶饮料的潮流,穿某品牌衣服的潮流。都可以在广告的推动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涓涓细流到气势磅礴。但随之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么多的品牌选择同一个代言人会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如何正确看待这种明星“扎堆”效应。
其实,纵观国内广告的发展史可以发现,请名人为品牌代言绝对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使像周杰伦这样,一个人代言多个品牌也并不稀奇。许多明星都是同时代言很多毫不相关的品牌。像刘德华就代言过旭日生冰茶,爱立信手机,贵人鸟运动鞋,杰科DVD,罗蒙西服等品牌。于是,在明星代言领域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方面,企业为了自身的需要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代言人,所谓一个企业,多个代言人。像耐克,百事,娃哈哈这些企业,就换过不同的代言人。而另一方面,因为明星强大的名人效应,很多企业启用相同的明星,像前文提到的刘德华与周杰伦。所谓一个明星,多个品牌。
虽然从整体上来说,为多个品牌代言已不是一个新的现象,但周杰伦现象依然有分析的必要,因为他所引发的现象已经不同于早期的一个明星代言多个品牌的情况,周杰伦广告现象显示了一个趋势,那就是:企业已经摆脱了早期仅仅依靠明星打知名度的做法,开始把自己的产品和品牌与明星的特质结合起来。明星代言更加普遍,但也更加理性。下面针对这个问题作出以下几点分析:
1.周杰伦现象首先是新一轮的明星代言浪潮
周杰伦和F4是最近广告代言最抢手的明星,他们青春有活力,迎合的是年轻一代渴望改变,渴望完美的性格。而他们代言的产品包括手机(周杰伦,松下手机;F4,西门子2118手机),饮料(周杰伦,F4,百事可乐),洗发水(F4,绿飘),手机卡(周杰伦,动感地带)等。这些产品其实都有一个共性:它们面对的都是年轻的消费者,这些人非常容易因为非理性的因素改变决策。而名人代言广告恰恰有这种引导作用。周杰伦代言的手机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卖点。而同时名人广告也可以提升企业和品牌的形象,能请的起明星,尤其是这种大牌明星,也证明了这些企业有着相当雄厚的实力。这些无疑都是明星代言最大的优点,也是在无数的非议中还是有很多商家选择明星代言的原因。
2.新一轮的明星代言潮流,突出的是明星特质与产品特质的结合
明星代言最受到批判的就是明星与产品毫无关系,随便一个产品,企业以为找到一个名气大的明星就可以提高销量。所以在早期名人广告火爆的那些年里,我们看到的是名人满天飞,广告中不再提什么创意,只要名人摆两个姿势,露点笑容就可以成为一个好广告,而这仿佛也成为了那些急功近利的商人牟利的不二法门:先花大价钱请明星,然后再把一个产品和明星搭上边,这样就可以收到比当初投入多几倍的回报。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很快的把名人广告推上了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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