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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毅广告代言惹纠纷 遭索赔120万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7-26

  演员陆毅为两家电动车厂商代言,惹上合同纠纷官司。日前,此案在北京市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北京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称,2005年7月,公司与北京中乾龙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陆毅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聘请陆毅做产品形象代言人。合同约定,陆毅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代言或参与拍摄其他与合同中所涉及产品相竞争的产品广告。截至2006年7月,公司分三次支付了192万元的酬金。但今年2月,江苏可迪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了以陆毅为形象代言人的宣传广告。于是,新日公司把中乾公司和陆毅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多付酬金7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8万元。目前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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