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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禁儿童节目穿插快餐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6-23
 马来西亚内阁决定,禁止儿童电视节目穿插快餐广告,快餐公司也不准赞助这类节目。

  卫生部长蔡细历24日宣布,内阁认为它有责任确保12岁以下儿童养成良好饮食习惯,因此作出这个决定。

  他主持世界卫生日庆祝活动后说:“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也成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字国,保障儿童获得营养食物的权利。”

  他表示,由于一些快餐公司可能已经跟电视台签了合约,他将与新闻部、能源水务与通讯部讨论,以决定禁令的生效日期。

  他说,印刷媒体不受这项禁令的影响,因为内阁认为,12岁以下儿童通常喜爱看电视,较少阅读报章。  本站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之用,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信息材料的网站,并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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