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 海报侵权
在2009年春晚上,赵本山、小沈阳、丫蛋等人表演的小品《不差钱》红遍全国。河北区一家个体过桥米线餐厅,也打起了他们的主意。经过技术处理,他们三人当起了过桥米线的“代言人”。
昨天上午,在河北区富强道上的一家云南过桥米线餐厅门前,一张巨型海报广告引来了不少路人驻足。许多路人都对广告画指指点点。顺着大家手指的方向,只见几样饭菜旁,赫然印有赵本山、小沈阳和丫蛋三位演员的形象图片。在小沈阳和丫蛋手里还分别端着一碗过桥米线。广告画上一行“吃米线咱不差钱”的广告语也十分醒目。
“赵本山还是咱品牌米线的‘代言人’?”以开加盟店的名义,记者询问该店的女主人。听到记者的问话,这名操着东北口音的女子当即笑道:“哪有呀。这张图片原本是他们三人为一种药品做的广告。我们找图片社做了一下,不就成现在这样了吗。他们三人不是最火吗。”另一名自称姓王的男店主还介绍说,只需要一万元就可以办理加盟业务。到时,他们还可以将这样的图片发放给加盟商。
天津市耀达律师事务所张颖灏律师表示,在没有经过他们三人的许可,就将形象用在广告海报上,显然是侵害了赵本山等三人的肖像权。一旦三人提起诉讼,这家店的主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工商部门也表示,如果赵本三等三人确实没有做过这家米线的形象代言,这家店的店主擅自将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名人”印制在广告画上,还是一种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属地工商部门应该立即责令停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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