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动态 >> 广告综合 >> 新潮广告 >> 正文

广电监管条例出台 难阻互联网电视发展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21

回答怎么看待政策监管问题时,激动网CEO吕文生表示,“一个行业如果没有政策监管是肯定不会繁荣的,作为内容和服务提供商,现在选择的是跟有资质的平台方合作,当然,用户选择用什么终端访问我们的网站服务器,无论是网站本身还是监管机构,都很难左右用户意愿”。在他看来,广电总局禁止视频网站与电视机公司合作的可能性不大,电视播放互联网视频已经是大势所趋,此外,由于终端变化得很快,监管机构应基于内容传输渠道进行监管而不是基于终端。

 更多精彩请查看>>

上一页 [1] [2] 相关阅读:
8小时《新闻直播间》收官新闻频道改版
移动MM与苹果Store之间的五大针锋相对
超薄版PS3倒计时:新版广告提前现身
使用Facebook五大秘诀

上一页  [1] [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