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影视作品取得更好的品牌推广效果?
好莱坞大片《变形金刚2》于今年6月24日全球上映。与第一部中完全植入国外品牌广告不同的是,这一次观众们在影片中看到了中国的本土品牌美特斯·邦威。与此同时,在美特斯·邦威发布的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中,消费者也将新鲜地看到电影中的“大黄蜂”、“威震天”等变形金刚的角色形象,在商场内还能购买到热卖的印有变形金刚LOGO和角色形象的美特斯·邦威服装。
很显然,美特斯·邦威牵手《变形金刚2》,是中国企业深度结合影视作品,开展品牌娱乐整合传播的又一次生动尝试。那么,像这种尝试是怎样达成的?在运作过程中会遭遇哪些难题?企业品牌推广怎样利用影视作品取得更好的效果?
娱乐传播遭遇瓶颈
类似美特斯·邦威这样的娱乐整合传播,站在整合角度来看,除了影视作品拍摄时的植入式广告,后续还包括影视上映前企业获得影视形象的授权(可用于自己的媒体宣传与促销活动)与联合促销,搭载影视的公关活动,上映后的产品开发等几部分。
与传统的品牌传播模式相比,娱乐整合传播有着很多优势,在品牌战略层面,它更有利于强化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建立生动的品牌联想,丰富品牌的个性;在品牌推广与传播层面,它更有利于克服传统硬性广告效果越来越差的问题。
但是,这种新兴的品牌传播模式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内企业对此还缺乏认知。一些企业在尝试中发生了很多问题,使得更多企业对此心存疑虑,娱乐整合传播处于一个瓶颈阶段。
企业因何心存疑虑
操作娱乐整合传播,目前主要有三方面的外部问题困扰在企业心头。
首先,自己如何找到适合的影视产品?中国的影视行业但绝大部分还是手工作坊式的运作模式,投资何时到位、明星何时签约、拍摄时间、上映时间等因素常常不能确定。企业靠自己很难充分收集并甄别这些信息。
其次,如何才能使这种合作专业化?企业过去合作的广告、公关、营销咨询等方面的公司,一般只在传统广告领域有较多经验,对于娱乐行业及其特有的运作规律普遍缺乏了解。
再次,该如何评估这种合作的内在价值?在不同的影视作品中,以不同表现方式、不同时长、不同景别出现的广告价值几何,目前业内还没有基本的标准,大家都是凭感觉估价。
此外,企业自身在观念认识上往往也容易陷入一些危险的误区。
有些企业对娱乐整合传播寄予过高的期望,指望一做就火。实际上,任何一种推广形式都不是万能的,不能期待简单做一次娱乐整合传播就能解决品牌推广上的所有问题。
有些企业的观念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大的”,但每年称得上大片,又可以做植入的作品实在是少之又少,一家女百家求往往导致企业付出的费用远高于其真实价值。并且,影视作品票房是很难准确预测的,企业投入巨资,无疑面临将所有鸡蛋放进一个篮子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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