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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需要?不需要?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10-29
中国城市与户外广告发展论坛昨在昆举行

  现代城市的街头,到处都是户外广告牌,它们是在美化城市还是公众的声光污染?现代城市是否还需要户外广告?昨日,在由亚洲户外杂志与中国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主办、风驰传媒有限公司协办的“中国城市与户外广告发展论坛”上,一批学者专家、户外广告的业内人士、政府官员围绕这一命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政府是弱势群体”

  在城市户外广告管理中,政府是管理者,户外广告是被管理者,因此,很多人认为政府永远是强势群体,户外广告业者是弱势群体。成都市城管局副局长林兵却不赞同这种观点:“在户外广告的管理中,政府才是弱势群体。非法户外广告总是层出不穷,永远都整治不完。”

  成都试图从立法上规范户外广告的发展:2005年制定了《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上报省人大进入立法程序。林兵说,这将有望成为全国首个通过人大立法的《户外广告法》。

  苏州市的十六个字

  “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总量控制、有偿使用。”苏州市城管处处长周菊方用十六个字概括了户外广告的管理经验。他说,2002年苏州市就出台《户外媒体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户外广告技术标准。苏州把城区分为古城区和新城区,对不同地区广告的设置形态和色彩都有严格限制。对广告空间的获得也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法;古城区广告空间较为稀缺,就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新城区实行公开招标。

  “企业应怀感恩心”

  昆明风驰传媒的负责人杨振昆说,政府与户外广告企业共同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而不是反方与正方的关系。他说,户外广告能有今天的繁荣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的支持。当政府从城市发展角度需要整治户外广告时,企业就应该支持和配合,“广告企业应该怀有感恩的心”。户外广告未来的发展需要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化、科技化、国际化。(记者 刘铭志 胡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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