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广告管理 >> 正文

犬类经营广告将受严格监管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10-26
 

  近日,市工商局广告监管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广告经营单位对“犬类经营”广告严格实行发布前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通知中说,为进一步规范养犬、售犬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同时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广告监管部门要求,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犬类经营”广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犬类经营”广告的广告主应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代理、发布“犬类经营”广告,应收取相应的证明文件;“犬类经营”广告必须严格发布前审查,加强自律,不符合要求的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同时,工商部门将对违法的“犬类经营”广告严加查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