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广告资讯 >> 正文

细数广告公司客户的“十宗罪”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牛津管理评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8

    八、暗渡陈仓

    前期拼创意,后期拼价格。起初创意时先召集各路广告公司比创意,在经过若干轮的折腾后终于选定n间拍摄公司,各自报价。原则是“谁低谁大爷”,完全不把出品放在第一位,更有甚者干脆把创意略加改动交给其它纯制作公司执行。

    九、毫无主见

    只知道要做广告,要达到什么目的自己一无所知,评判创意毫无标准:这个这里有点问题,那个那里感觉不好,再做一轮吧……然后让广告公司无休止地“瞎蒙”;有些则叫来市场部员工投票选择,结果市场部的GGJJ为了在老总面前显示自己“独到的眼光”与“专业的评判”,恨不得把创意批得体无完肤而后快。

    十、吝啬小气

    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又想要高品质又不想出高价钱。前期的创意场景希望是“气吞天下,威振山河,场面大气再大气”,到了花钱的时候又希望“小鸡啄米,细水长流,一分钱当作两分钱花”,恨不得拿DV就能拍出比胶片还牛的效果。

 更多精彩请查看>>

上一页 [1] [2] 

上一页  [1] [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