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运动鞋广告太夸张,工商部门责令拆除一事(详见本报9月5日—7日)。昨日,广告界几名业内人士就这种打擦边球的情况,做了披露和批评。
一广告公司资深创意总监熊先生举例说,性暗示最常见,如有个户外广告位招商,广告空位处是一美女,旁边文字为:想上吗?请联系××。另有某房介广告词是“说房的事”,其中“房事”二字特别刺眼;还有大家熟悉的广告词“做女人挺好”等。本报报道的广告中,用警察、警车形象也就是在“擦”政府机关的“边”。
他们都认为,对打擦边球广告的价值判定则取决于读者和执法者。
熊先生认为,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打擦边球的广告都是以恶俗为卖点,水准不高,只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广告打擦边球也应有基本底线。
市社科院社会学专家孙元明说,因现行《广告法》出台时间较长,而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照顾周全。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才出现了很多人走偏锋、钻空子,踩着社会道德和基本价值标准的底线搞策划。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作品可以进行艺术加工,但也要适度,要能够被大众识别、不失真,而不能令人产生歧义、逾越基本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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