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4月30日消息,随着4月29日华视传媒集团(以下简称华视传媒)和广州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在广州地铁电视广告代理合同补充协议上正式签字,华视传媒继去年4月成功获得广州地铁移动电视全国性广告业务独家代理经营权后,又将广州区域地方性广告业务独家代理权纳入旗下。自此,华视传媒独家拥有代理广州地铁电视全国范围内全面广告客户(包括广州区域地方性广告客户及全国性广告客户)广告业务权限。此外,此次签订的合同中亦同时提高了华视传媒所代理的广告时间,从原来的6小时/天增加至8小时/天。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4月。
广州地铁作为广州市内除公交车以外的第二大交通工具,其网络覆盖全市,日均人流量近150万人次,且75%的地铁站厅、站台位于广州人口密集或商业发达的地区,为广告投放提供良好平台。
2008年,在广州地铁电视代理权的激烈竞争中,华视传媒以上市企业的企业品牌优势和在业内积累的诚信良好口碑力挫群雄,于4月与广州地铁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正式签约,获得广州地铁移动电视全国性客户独家广告代理权。而此次补充协议的签订,令华视传媒在原来全国性客户基础上,新增广州区域客户广告业务独家代理权,使自身在广州地铁电视的代理权范围进一步完善。
华视传媒作为国内最大的公共交通电视广告联播网运营商,从成立之日起,就将发展户外数字电视概念的核心平台率先锁定在了以公交、地铁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上面,在短时间内覆盖了全国27个最具经济辐射力的城市的公交车网络,并在在地铁资源的网络扩张上先行一步,成功取得北京地铁5、8、10号线、八通线、13号线及广州、深圳地铁电视媒体的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权,占据国内主要城市大部分地铁电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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