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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哪来的权力封杀报纸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3
4月15日,新疆广汇所有小区接到上级通知,禁止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进入小区,还要求拆除报箱。通知是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经营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之一,可就这样一个民营公司却能封杀报纸?过去我们最多看到的是,企业通过要挟政府、执法部门,希望政府出面达到自己的目的,可是现在却发展到民营企业直接绕过执法部门,直接封杀报纸,不得不让我们看到现在一些权利肆无忌惮的“扩张”。

    也许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合法,所以他们打着公安部门的名义,说“乌市公安局要求新疆都市消费晨报整改”,可是新疆都市消费晨报也未接到任何这方面的通知。

    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要求媒体整改、停止发行只有执法部门才能决定,对媒体查封也只有执法主体的人才能去执行,可是任何企业不是执法部门,因此他们没有权力要求媒体整改、停止发行,保安也没有执法主体资格,怎么能封杀报纸呢?因此即使疆都市消费晨报有什么违法行为,也不是新疆广汇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人去执法。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什么冒犯法律去封杀报纸,恐怕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对舆论监督的报复,因为在这之前,新疆都市消费晨报最近发表了一篇有关新疆广汇集团的舆论监督报道,所以恼怒了他们。

    现在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得到了发展,他们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如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管理服务着73个居民小区、近7万户业主客户。随着他们影响的扩大,一些企业越来越不把法律、政府看在眼里。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方说;“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出现了超大型的企业、公司,他们中有的甚至“富可敌国”,巨大的财富伴生出强大的能量和权利。”

    面对着这些,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法治社会不应该出现的现象。一些大型企业为什么会如此藐视法律,恐怕就是因为我们对这样的企业纵容过多,看到他们对社会贡献大,赋予他们一些企业没有的特权,如同样的矛盾,大型企业可以特事特办,而其他小企业,却没有这样的权利,有的还对一些纳税大户违法事情包容。

    所以久而久之,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随着财富和能量的增加,越来越变的气大财粗,越来越不把公众多放在眼里,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次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封杀报纸就是典型权利野蛮的表现。

    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企业无论多么壮大,都应该遵守法律,都应该和任何市场主体一样,受到市场规律、法律、道德约束。如果企业随着壮大,却越来越不受市场规律、法律、道德约束,说明这样的市场经济还不成熟,这样的市场则会破坏经济发展。

    发生民营企业封杀报纸,应该带给人们更多的深思:在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时,如何规范企业特别是像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大型企业行为,这也应该是完善市场经济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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