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下旬,孙女士看到这家家电卖场在报纸上刊登的“空调电费补贴通知”广告,广告称:“针对今年用电高峰期(6-8月),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实行地区性电费补贴,单台补贴最高达1650元。”具体补贴对象的第二条中明示:“2005年1月1日至现在,在卖场购买过空调的顾客,可凭购物凭证到所有门店领取电费补贴红包50元-300元,再购空调可当场抵现,同时可享受电费补贴。”
孙女士正巧去年买过空调,于是兴冲冲赶到门店去领“电费补贴红包”。按孙女士的理解,自己凭去年的购物凭证就可以拿1份电费补贴红包,如果今年再买空调,就可再获1份补贴。可孙女士到了门店才得知,所谓的“电费补贴红包”其实是空调抵用券;而工作人员听说她今年不准备买空调后,明确表示不买空调者不能领取“电费补贴红包”。孙女士据理力争,对方却指责她“理解力有问题”。
讨“说法”一字一句问明白
“广告上写得清清楚楚,怎么经营者一‘解释’就走了样?”不服气的孙女士随后与卖场的服务热线联系,却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对此,孙女士无法认同。孙女士和家人还对广告中将空调抵用券称为“电费补贴红包”的说法提出异议。“说是电费补贴,却只能购买空调,促销广告如此玩弄文字游戏,难道真是消费者理解力有问题?”大学文科毕业的孙女士开始为自己的“理解力”维权。
论“道理”电费红包有歧义
其实,促销广告玩弄“文字游戏”的现象并非个别,如有的商场用巨大的文字写明“全场3折”,然后用特别小的字体加个“起”,消费者却难找打3折的商品;说是“买一送一”,赠送商品却值不了几个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认为,企业的促销宣传应该恪守诚信原则,并有责任如实履行促销承诺;如果经营者的行为不符合他的促销承诺,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其改正。“写了两封投诉信、折腾了一个半月、打了无数次电话,总算有了个说法。”谈起自己的维权经历,孙女士感慨“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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