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虽然是商业化的,但涉及未成年人的商品广告,必须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感受和健康成长,考虑到广告的辐射和导向作用,广告的创意不但应是健康的,而且应该呈现出一定的保护性和公益性。为了追求广告效应,达到促销的目的,就拿“母爱”推销产品,给孩子灌输一种“母爱等于牛奶”或者“母爱等于物质”的心理暗示,这是一种不道德、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令人遗憾的是,时下众多带有不良心理暗示的少儿广告充斥于电视荧幕。由此暴露出,很少有商业机构具有社会责任心和公益意识,一味看重广告的轰动效应,而对其所有可能引发的社会负面影响考虑不足。这固然有广告审查体制不健全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还是商业领域缺乏公益自觉和优良商业伦理的体现。
在刚刚过去的德国世界杯上,法国足球巨星齐达内因为头撞对方球员马特拉齐而被红牌罚下。瞬间的冲动过后,齐达内意识到无论怎样,自己这种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他不久就开始向公众道歉。他的“第一声道歉”是献给孩子的,他首先要告诉电视机前观看比赛的孩子们,暴力和冲动是错误的。孩子是一个国家的未来,“错误”不能误导孩子--齐达内的这种道德自觉,是非常值得国内商业界和广告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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