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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也要用户创造内容 专业制作绝种?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7
 有些人预言广告业正处于危险之中,但是,现在想要制作广告的人越来越多了,随着Web 2.0的崛起,诞生了一代业余的广告制作者。

  广告业也开始支持这一趋势。现在,如果没有互联网部分,一个广告攻势就很难被认为是全面的,而且最好能有让消费者参与的互动部分。
 
  这种互动逐渐成为了定制,有些时候,广告商让消费者自己制作广告。

  索尼在Bravia电视的一次欧洲宣传活动中计划让人们自己创作不同的Bravia广告,然后在网站上公。上一次Bravia电视广告中有几百万个彩色的橡皮球在旧金山大街上蹦蹦跳跳,这带来了众多的模仿者,伦敦一家广告代理公司用柠檬、橙、西瓜、苹果取代了橡皮球。

  目前,业余人士创作的广告基本局限在互联网上,而家庭录像已经登陆电视、有线电视。对很多营销商来说,将控制权交给消费者仍然是离经叛道的广告概念。

  但是,广告业管理人员示,随着营销商认识到用户创作内容、社交网络的普及,以及在互联网上控制内容的艰巨性,这一观念将会改变。几家最大的广告公司最近进入了社交网络和用户创建内容领域。WPP集团与在线营销商LiveWorld创建合资公司,为客户寻找社交网络中的机会。Interpublic集团则与学生网络Facebook结成伙伴关系。

  但是,一些最好的用户创建内容可能是广告商不想看到的。例如,一些喜剧演员将健怡可乐(Diet Coke)和Mentos糖浆混合在一起摇晃后就成了人工喷泉,这一视频在Revver.com网站发布后已经被看了550多万次。一些营销商可能被这样滥用自己品牌的产品所激怒,但是Mentos决定将自己的广告放在这一视频的结尾并放在公司网站上。

  但是,管理人员们认为用户创建广告还要面对知识产权、报酬等实际问题。绝大部分视频共享网站都要求签版权转让协议,Revver.com等少数网站则分给投稿人一小部分广告收入。一些广告业管理人员表示,用户创建广告可能在新奇性过去后就被人们淡忘,但是《Fast Company》认为专业广告创意工作十年后可能绝种,《Contagious》主编保罗-肯普-罗伯逊认为最终结果可能介于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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